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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林志)

2019年,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2019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林志716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2019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

2、出席审计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2019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8年度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9年度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2019年度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19年度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2019年度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度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2019年度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2月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志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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