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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凯发电气股票代码:300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孔祥洲通讯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伟通讯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凯发电气、公司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孔祥洲、王伟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因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孔祥洲

姓名孔祥洲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王伟

姓名王伟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2009年11月8日,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双方保持充分一致。”该协议约定的有效期至公司上市后三年即2017年12月2日。此后,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分别于2017年12月3日和2019年12月3日续签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分别为两年和一年。

在前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一致行动人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

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2日,两人于2019年12月3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两人一致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亦不存在如下情形:(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3)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凯发电气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所致,不涉及各自持股数量的变动。

截至2020年12月2日,两人于2019年12月3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两人一致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各自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公司由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共同控制变更为孔祥洲先生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因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29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的具体持股及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孔祥洲董事长58,903,92019.31%
王伟董事、总经理17,386,9605.70%
合计76,290,88025.01%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二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由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共同控制变更为孔祥洲先生控制。上述事项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4、《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孔祥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凯发电气股票代码300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孔祥洲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不适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系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6,290,880股 持股比例:25.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孔祥洲持有公司58,903,92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王伟持有公司17,386,96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二人合计持有公司76,290,88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8,903,920股 持股比例:19.31% 本次权益变动后,孔祥洲、王伟二人的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2月2日到期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原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附表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凯发电气股票代码3004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伟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不适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系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6,290,880股 持股比例:25.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孔祥洲持有公司58,903,92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王伟持有公司17,386,96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二人合计持有公司76,290,88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7,386,960股 持股比例:5.70% 本次权益变动后,孔祥洲、王伟二人的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2月2日到期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原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孔祥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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