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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证券代码:300407证券简称:凯发电气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3014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本公司股份43,405,2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23%)的股东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6月23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51,3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2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情况

姓名职务持有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数
王勇董事10,381,000.003.40%2,595,250.00
褚飞高级管理人员7,390,600.002.42%1,847,650.00
王传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559,740.000.84%639,935.00
蔡登明高级管理人员4,677,700.001.53%1,169,425.00
张刚高级管理人员5,505,400.001.80%1,376,350.00
赵一环高级管理人员3,944,560.001.29%986,140.00
赵勤监事4,721,700.001.55%1,180,425.00
温国旺监事4,224,560.001.38%1,056,14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6月23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姓名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数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占总股本的比例 (%)
王勇2,595,250.002,595,250.000.8506%
褚飞1,847,650.001,847,650.000.6056%
王传启639,935.00639,935.000.2098%
蔡登明1,169,425.001,169,425.000.3833%
张刚1,376,350.001,376,350.000.4511%
赵一环986,140.00986,140.000.3232%
赵勤1,180,425.001,180,425.000.3869%
温国旺1,056,140.001,056,140.000.3462%

注:在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 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其履行情况

1、股东所做出的承诺:

①股东王勇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

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方式主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②股东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其他事项

1、股东王勇、褚飞、王传启、赵勤、温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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