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世杰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陈立国、廉亚男 | |
参加培训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 | |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8日 | |
培训对应期间:2020年度 | |
培训主要内容: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内容 |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内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一)培训内容一: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
2020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涉及的相关规则,此次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
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调整发行对象数量上限至不超过35名;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等。
2020年6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上〔2020〕5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证上〔2020〕5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证上〔2020〕503号)等系列文件,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对原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为加深公司及培训对象对监管政策的理解,针对上述修订内容,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逐项讲解。
(二)培训内容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内容
因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自2020年12月3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孔祥洲先生。本次培训中,保荐机构对培训对象进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部分内容的专项培训。
三、培训效果
通过对前述内容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及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陈立国 刘世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