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的回复的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01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依法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深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做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做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