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独立董事签名: | |||
古 群 | 黄伟坤 | 许业俊 | |
2020年 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