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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2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0年2月3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 审议核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截止本授予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20年2月3日为授予日,授予172名激励对象1,300万股股票期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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