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道氏技术 |
保荐代表人姓名:蓝天 | 联系电话:020-38332072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卫峰 | 联系电话:020-3833207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无,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0次(民生证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承接招商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 不适用 | 未发生触发相关承 诺的情形 |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及股份回购(购回)的承诺 | 不适用 | 未发生触发相关承 诺的情形 |
4、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不适用 | 未发生触发相关承 诺的情形 |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实际控制人就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有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实际控制人就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有承诺事项的土地使用权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聘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 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的保荐协议,另行 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
续督导工作。公司于近日已与招商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书》,并与民生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保荐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
协议书》,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承继。
民生证券指 派蓝天先生、邹卫峰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
续督导相关工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蓝天 邹卫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