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0-10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股东梁海燕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599,94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对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做了披露。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收到股东梁海燕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梁海燕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减持完成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元/股) | |||||
梁海燕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14日 | 14.186 | 1,700,000 | 0.37%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17日 | 14.301 | 1,000,000 | 0.22% |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25日 | 12.761 | 1,185,000 | 0.26%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4日 | 14.582 | 300,000 | 0.07%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7日 | 14.761 | 280,000 | 0.06%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8日 | 15.180 | 35,000 | 0.01% |
合计 | 4,500,000 | 0.9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梁海燕 | 合计持有股份 | 35,390,000 | 7.69% | 30,890,000 | 6.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57,500 | 1.84% | 3,957,500 | 0.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932,500 | 5.85% | 26,932,500 | 5.85% |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以公司2020年11月30日的总股本460,005,475股为基数计算。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梁海燕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目前该承诺已到期结束。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5 年 6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目前该承诺已到期结束。
(3)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 5%(上述股票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本总数计算);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票总数的10%;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本人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2、截至公告之日,梁海燕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梁海燕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施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