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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全体董事签署:
荣继华梁海燕张 翼
王海晴刘连皂谢志鹏
蒋岩波
全体监事签署:
余祖灯何祥洪刘 键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王光田张 晨吴伟斌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序号

序号简 称全 称
1道氏技术、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道氏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3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4股票或A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股东大会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6董事会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监事会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8《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0《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11《公司章程》《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发行人律师、金杜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6会计师、立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9元、万元除特别说明外,其币别均指人民币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Dowstone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荣继华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道氏技术
股票代码300409
上市时间2014年12月3日
总股本460,005,674股(截至2021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圣堂镇三联佛仔坳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
办公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号码0757-82260396
传真号码0757-82106833
电子信箱dm@dowstone.com.cn
经营范围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陶瓷色釉料及原辅料、陶瓷添加剂、陶瓷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有关技术服务;锂电池材料、钴、镍、锰、铜、锡、钨、钼、铅、锌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自有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3月16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

3、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非公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议案

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0年7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3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2月9日,9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部资金汇入民生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1年2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28号”《验资报告》。2021年2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2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正在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9名,未超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35 家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所有获配机构获配的金额、比例、价格、锁定期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2月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

底价为12.60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2.6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5%,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五)发行数量

本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95,238,095股。

(六)股份锁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204,079.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795,917.84元。

(八)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1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35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7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41名投资者。

在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截止2021年2月4日上午9点),有1名投资者--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表达了认购意愿,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该投资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发行方案报送后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道氏技术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118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 (截止 2021 年 2 月 4 日上午 9 点),有 1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该投资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九)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2月4日(T 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10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核查,10名申购对象中有1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9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10名申购对象均已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共10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12.60元~15.00元,有效申购金额为124,700万元。民生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 2021年2月4日12:00,上述10名申购对象缴纳了14笔申购保证金,共计8,100万元,除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投资者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月)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股数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它615.003,5002,777,777
2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它615.003,5002,777,777
3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它613.2820,00015,873,015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 6 613.123,5004,761,904
12.924,000
12.726,000
5刘丽萍自然人612.657,0005,555,555
6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它6 612.6214,70011,666,666
12.6014,700
7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它612.6036,00028,571,428
8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它612.6020,00015,873,015
9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其它612.6010,5007,380,958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12.603,5000
小计95,238,095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股数(股)
1
三、无效报价报价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无效报价原因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股数(股)
1
合计95,238,095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要求除证券投资基金之外的投资者按以下标准缴纳保证金:最低申购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需缴纳700万保证金;最低申购金额等于或高于5,000万元的,需缴纳1,000万元保证金;申购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拟认购金额的20%;参与申购的10名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和申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上述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均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涉及私募基金的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在2021年2月3日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上述10名申购对象均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要求,均可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定价和配售过程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有效认购的簿记建档情况,对有效认购对象进行配售。本次发行最终获配投资者共9家,发行价格为12.6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95,238,0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00元。各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1,428359,999,992.80
2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5,873,015199,999,989.00
3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873,015199,999,989.00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4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666,666146,999,991.60
5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7,380,95893,000,070.80
6刘丽萍5,555,55569,999,993.00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61,90459,999,990.40
8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77,77734,999,990.20
9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77,77734,999,990.20

(十)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备案情况及关联关系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备案情况

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1)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经核查,其参与申购并获配的配售对象均已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该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昆仑信托有限公司、江门交投投资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其他类投资者,其本次参与申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4)刘丽萍属于自然人,其本次参与申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下的金融企业,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1幢24-27层
注册资本1,022,705.891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67087R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上述范围为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873,015股
限售期6个月

2、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赣州发展工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赣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号为SNT794,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1-38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廖天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9TC976B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由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基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认购数量28,571,428股
限售期6个月

3、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的交通建设和金融投资平台,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62号八楼、九楼、十四楼
注册资本48,811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26516962B
经营范围资产重组,股权管理,投资经营(以上几项按江门市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和委托范围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873,015股
限售期6个月

4、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发展工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号为SNR844,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2-26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刘亦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9TAHT1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基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认购数量11,666,666股
限售期6个月

5、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的投资平台,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道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68629B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及其相关的资产管理。
认购数量7,380,958股
限售期6个月

6、刘丽萍

姓名刘丽萍
身份证号码44078219791207****

住址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07号18栋6楼
认购数量5,555,555股
限售期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定位于综合性、全能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761,904股
限售期6个月

8、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下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为SGE397。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065
注册资本3,465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77,777股
限售期6个月

9、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下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为SX1551。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065
注册资本3,465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卓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8328137X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77,777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的9名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

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发行对象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940

保荐代表人:蓝天、陈思捷

(二)联席主承销商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 座第22-25层

电话:0755-22626653传真:0755-25325422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玲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电话:010-58785588传真:010-58785566经办律师:赖江临、胡一舟、郭钟泳

(四)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电话:021-23280000传真:021-63392558经办注册会计师:付忠伟、徐冬冬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460,005,674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股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股数
1荣继华143,325,000.0031.16107,493,750.00
2梁海燕30,890,000.006.7223,167,500.00
3吴理觉22,999,348.005.000.00
4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13,956,900.003.030.00
5陈文虹4,607,840.001.000.00
6何祥勇4,317,151.000.940.00
7李向东4,124,611.000.900.00
8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期慧1期资产管理计划3,672,000.000.800.00
9张翼2,319,120.000.501,739,340.00
10秦智宏2,278,123.000.500.00
合计232,490,093.0050.55132,400,59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以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股数
1荣继华143,325,000.0025.81107,493,750.00
2梁海燕30,890,000.005.5623,167,500.00
3赣州发展定增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71,428.005.1528,571,428.00
4吴理觉22,999,348.004.140.00
5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5,873,015.002.8615,873,015.00
6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873,015.002.8615,873,015.00
7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13,956,900.002.510.00
8赣州紫荆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666,666.002.1011,666,666.00
9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7,380,958.001.337,380,958.00
10刘丽萍5,555,555.001.005,555,555.00
合计296,091,885.0053.33215,581,887.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95,238,0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限售情况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2月10日)与本次发行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34,041,70029.14%229,279,79541.29%
2、无限售条件股份325,963,97470.86%325,963,97458.71%
总股本460,005,674100.00%555,243,769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荣继华先生。公司将依法根据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的股本、股东结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提升,营运资金会得到有效补充,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3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优势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加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荣继华先生,随着新股东的引入,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期间/基准日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2019年12月31日5.374.45
2020年9月30日5.404.48
每股收益(元/股)2019年度0.050.04
2020年1-9月0.130.11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三季度报;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平安证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道氏技术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2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启动发行相关文件,即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三)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符合《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四)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五)本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
郑马林
保荐代表人:
蓝 天陈思捷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经办律师:
赖江临胡一舟郭钟泳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忠伟
徐冬冬
单位负责人:
杨志国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忠伟
徐冬冬
单位负责人:
杨志国

年 月 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道氏技术办公大楼电话:0757-82260396传真:0757-8210683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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