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调整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钟洪明、肖星、刘煜辉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