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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9年8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把2019年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2019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

通过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认真核查,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做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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