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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等内容;纳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3%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1%合并资产总额1%≥损失金额 >合并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②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大处罚;③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重要缺陷①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②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②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造成公司轻微损失或未造成损失;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④公司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全面梳理了内控规范实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查找主要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司中高级领导层访谈收集风险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析,识别出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领域。

2、开展流程访谈,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现状,识别关键控制点信息。

3、执行穿行测试,验证访谈了解到的流程及相关控制点信息的真实性,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4、按照关键控制活动的发生频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

5、跟踪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整改结果执行再测试,验证整改结果的有效性。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和抽样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经分析评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经分析评价,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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