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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的选举,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聘任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选举金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金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方汉先生、吕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为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吕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充分了解上述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保卿________________

陈 浩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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