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力星股份股票代码:3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艳芳住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锦绣苑**幢**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0年6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力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时艳芳 |
一致行动人 | 指 | 施祥贵 |
力星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时艳芳女士于2020年6月24日签署的《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时艳芳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622195004****** |
住所 |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锦绣苑**幢**室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锦绣苑**幢**室 |
通讯方式 | 0513-87220539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施祥贵先生为力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祥贵先生持有力星股份55,633,396股股份,且施祥贵与时艳芳二人系夫妻关系。根据《收购办法》之规定,施祥贵与时艳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人施祥贵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施祥贵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622194611****** |
住所 |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锦绣苑**幢**室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 |
通讯方式 | 0513-87190032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否 |
二、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力星股份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时艳芳 | 大宗交易 | 2020.6.23 | 5.32 | 175 | 0.72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时艳芳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1.8 | 5.2 | 1,086.8 | 4.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1.8 | 5.2 | 1,086.8 | 4.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施祥贵 | 合计持有股份 | 5,563.3396 | 22.94 | 5,563.3396 | 22.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90.8349 | 5.7362% | 1,390.8349 | 5.73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72.5047 | 17.2087% | 4,172.5047 | 17.2087% | |
合计 | 6,825.1396 | 28.14 | 6,650.1396 | 27.42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力星股份股份1,261.8万股,占力星股份总股本的5.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1,086.8万股,占力星股份总股本的4.4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力星股份股份1,086.8万股,占力星股份总股本的4.48%。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力星股份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披露相关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内未发生买卖力星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3-87513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时艳芳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4日
一致行动人:
施祥贵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68号 |
股票简称 | 力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4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时艳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锦绣苑**幢**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261.8万股 持股比例: 5.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086.8万股 变动比例: 4.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施祥贵 时艳芳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