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牛辉先生、张捷女士、陈海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施祥贵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7,585,4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137,81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2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针对该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对于立信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与2021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发生的正常业务,公司在进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关联方总额方面来考虑,根据
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因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祥贵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将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公司三楼贵宾3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