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南召集,并于2020年7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3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公司8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3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