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215 号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你公司认购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发行的99,155,880股股份并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你公司持有博世科30.67%股份。10月28日、29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博世科829,600股股份,占博世科总股本的0.16%。你公司在持股比例超过30%后一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博世科股份,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认真和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