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46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函询相关方,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的告知函》。鉴于《关注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及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1月17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组织相关方、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