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履行其与远东租赁有限公司(出租人)之间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售后回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公司与远东租赁之间的《保证合同》与其他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进行售后回租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80)。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视生产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2019-081)。表决结果:8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