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额度不超过2,780万元的售后回租业务,公司将就航新电子进行上述售后回租业务向远东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远东租赁之间的《保证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34,271.0922万美元
成立时间:1991年09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期限:至2031年09月12日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
(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勇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成立时间:1997年08月08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航空航天器修理。航新电子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441,541,568.08 | 423,788,731.41 |
所有者权益 | 340,806,871.55 | 355,318,408.67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340,806,871.55 | 355,318,408.6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211,983,184.77 | 210,951,777.55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总收 | 144,584,805.96 | 85,339,152.54 |
利润总额 | 22,082,065.06 | 15,944,879.52 |
净利润 | 20,477,257.55 | 14,511,537.12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20,477,257.55 | 14,511,537.12 |
三、 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售后回租交易主要内容
承租人: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出租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成本:2,780万元租赁期间:23个月,自起租日起算。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保证担保交易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担保承租人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无论是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称“被担保款项”),保证人应在受益人提出付款要求后7天内立即以受益人要求的支付方式向受益人支付该被担保款项,以及就该项被担保款项自应付之日到实际支付之日期间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公司本次为航新电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95.18万元(均为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9%,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航新电子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航新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且其日常经营稳定,具备充足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无违约情形,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六、 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航新电子开展本次售后回租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现有资产。航新电子日常业务开展稳定,具备充足的还款能力,公司为航新电子进行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因此,同意公司为航新电子进行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