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对治理结构调整的需求,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百零四条进行修订。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 原为:
董事会由八(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
第一百零六条 现修订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五(5)至九(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2)至三(3)名,且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
第二百零四条 原为
本章程将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百零四条 现修订为本章程将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