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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2024-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因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追偿权,并担保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能够实现,天弘航空其他股东之一珠海天宇翱翔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愿以担保合同主债权的10%为限,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部分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其他股东珠海弘佳航空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相应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12)。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航新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授信1,2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曹秉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24-01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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