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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0-044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1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19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经营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3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3、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项目人员信息如下:

姓名职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项目合伙人李振中国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文锋中国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晓丽中国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李振,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具有1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文锋,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05年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具有1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晓丽,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5、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证明材料,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六、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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