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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专项报告第1页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85号《关于核准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经核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421.6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26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39,1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21.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6.31万元,净额人民币16,225.33万元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6408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6,234.6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12.95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收购四川四通欧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环境)32.50%股份的现金对价10,725.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四通环境借款

691.7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518.65万元,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并实际使用1,299.2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3.68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02万元的差额14.34万元系未使用的利息收入0.01万元以及尚未支付的代垫印花税13.52万元、代垫股票登记费0.90万元、支付0.09万手续费所致。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期末余额(元)存储方式备注 注

专项报告第2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行511601016018800019053180,158.04活期存款非公开发行
合 计-180,158.0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报备制度,随时接受独立财务顾问监管,公司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规定及时知会独立财务顾问,随时接受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止,四通环境大邑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3,659.46万元;四通环境南溪区江南镇、留宾乡、汪家镇、石鼓乡、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1,687.41万元;偿还四通环境借款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2,813.41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3,518.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488号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四通环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专项报告第3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鉴于宜宾市南溪区环保局已确认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不再需要公司投资建设,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鉴于青岛海绵城市PPP项目尚需大量资本投入。公司取消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将原计划投资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青岛海绵城市PPP项目,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变更用途的资金总额为1,299.24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46%。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青岛海绵城市PPP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225.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6.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21.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86.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9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四通环境10,72510,72510,725.00100.00
四通环境大邑县污水处理厂项目1,287.091,287.091,287.09100.002016 年03月01日不适用
四通环境南溪区江南镇、留宾乡、汪家镇、石鼓乡、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1,999.56713.27713.27100.00不适用
厂项目
偿还四通环境借款项目2,2102,2102,210.00100.00不适用
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 PPP 项 目(板桥坊河流域)1,286.29386.291,286.29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6,221.6516,221.65386.2916,221.65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6,221.6516,221.65386.2916,221.65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四通环境业绩承诺期 2016 年-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841.89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总额 7,000.00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97.74%,未达到承诺利润的主要原因如下: 1、承诺期经济环境变化,四通环境污水处理收入及工程项目收入回款出现延迟,增加了坏账准备的计提。2、由于业务回款不及预期,增加了四通环境的资金使用成本。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自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止,四通环境大邑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3,659.46万元;四通环境南溪区江南镇、留宾乡、汪家镇、石鼓乡、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1,687.41万元;偿还四通环境借款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2,813.41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3,518.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置换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488号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四通环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详情请见2017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本报告披露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问题及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PPP项目(板桥坊河流域)四通环境南溪区江南镇、留宾乡、汪家镇、石鼓乡、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286.29-1,286.29100.00%不适用
合计1,286.29-1,286.291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鉴于宜宾市南溪区环保局已确认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不再需要公司投资建设,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鉴于青岛海绵城市PPP项目尚需大量资本投入。公司取消裴石乡、黄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将原计划投资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青岛海绵城市PPP项目,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变更用途的资金总额为1,299.24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46%。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青岛海绵城市PPP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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