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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8月26日,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合生先生、张健先生、王连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设备类资产,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建财务融资不超过2000万元,租赁期3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承租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物:中建环能合并报表范围内设备类资产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租赁期限:3年

利率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合同暂未签署,具体交易金额等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法定代表人:鄢良军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20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建财务资产总额1,025.57亿元,负债总额873.87亿元,净资产151.70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77亿元,利润总额

6.69亿元,净利润5.06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的公告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建环能控股股东,中建财务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建环能与中建财务存在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建财务作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中建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风险防控

1、中建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须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建财务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后续将持续关注中建财务经营情况,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价格。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建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建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预计不超过500万元/年。截至本日,公司在中建财务的存款余额476.99万元,无贷款余额。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在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拓宽资金渠道,解决资金需求,满足企业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将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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