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莫宏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2,0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40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02%。
公司监事张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0,5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4%。
公司监事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1,6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57%,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4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4%。
公司总经理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4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70%,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66%。
公司副总经理管瑞卿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981,4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4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95,3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61%。
公司现收到李军先生出具的《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已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军 | 集中竞价 | 2019年9月4日 | 13.591 | 909,998 | 0.1766%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所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3,642,775 | 0.7070% | 2,732,777 | 0.53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0,695 | 0.1767% | 697 | 0.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32,080 | 0.5302% | 2,732,080 | 0.5302%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管瑞卿女士、张海霞女士、莫宏斌先生、李军先生均已减持完毕。公司监事王兵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份文件
1、李军先生出具的《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表》。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