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陆效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裁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持有本公司股份1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7%)的公司副总裁陆效平先生,计划在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7月0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69%。
公司现收到陆效平先生的通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陆效平 | 集中竞价 | 2021.2.10 | 11.005 | 35,600 | 0.0069% |
3、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陆效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142,500 | 0.027656% | 106,900 | 0.0207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625 | 0.006914% | 25 | 0.0000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875 | 0.020742% | 106,875 | 0.02074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陆效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效平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9%,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上述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陆效平先生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申报表》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