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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集团: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9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907,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截至2020年6月8日,实际可流通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津融辉似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已经于2020年6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公司并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解除限售申请,不掌握股东天津融辉似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原因。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907,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截至2020年6月8日,实际可流通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共计1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流通数量(股)
1天津融辉似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7,7334,907,7330

注:截至2020年6月8日,天津融辉似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全部股份处于冻结状态,因此本次实际可流通数量为0股。

二、解除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股份限售及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自前述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自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将由发行人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况下自公告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公告之日当月起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或分红减半(如有),直至上述股份购回实施完毕当月为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并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至前述锁定期满后6 个月;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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