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聂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聂丹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聂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东类型/职务 | 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聂丹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兼董事 | 9,180,000 | 1.2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不超过)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聂丹 | 2,295,000 | 25.00% | 0.31% |
注:聂丹女士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聂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聂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聂丹女士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所作出的承诺,未违反相关规定及承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聂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聂丹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
3、聂丹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聂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