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0086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广生堂 | 股票代码 | 30043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牛妞 | 王琴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 软件园B区10号楼B座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 软件园B区10号楼B座 | ||
电话 | 0591-38305333 | 0591-38305333 | ||
电子信箱 | niuniu@cosunter.com | wangq@cosunter.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73,237,037.66 | 214,760,320.84 | -1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71,662.81 | 11,335,477.71 | 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3,480,944.46 | 549,531.80 | 533.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096,019.51 | 4,111,443.13 | 23.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12 | 0.0810 | 0.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12 | 0.0810 | 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2.03% | -0.0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32,334,235.46 | 895,878,350.99 | 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78,049,353.29 | 565,575,598.98 | 2.2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7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8% | 22,368,651 | 0 | 质押 | 3,000,000 | |||
李国平 | 境内自然人 | 9.72% | 13,614,866 | 10,211,149 | 质押 | 10,000,000 | |||
叶理青 | 境内自然人 | 9.67% | 13,536,700 | 10,152,525 | |||||
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23% | 10,125,000 | 0 | |||||
李国栋 | 境内自然人 | 5.36% | 7,500,000 | 5,625,000 | |||||
奥华集团-华福证券-19奥华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5.14% | 7,200,000 | 0 | |||||
奥华集团-华福证券-19奥华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3.93% | 5,500,000 | 0 | |||||
黄来福 | 境内自然人 | 1.31% | 1,833,561 | 0 | |||||
赵吉 | 境内自然人 | 0.71% | 1,000,000 | 0 | |||||
黄彩艳 | 境内自然人 | 0.70% | 98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李国平控制的企业,奥华集团-华福证券-19奥华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奥华集团-华福证券-19奥华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奥华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 |
产专户,叶理青与李国平为配偶关系,李国栋与李国平为兄弟关系;
2、本公司未知除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除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产专户,叶理青与李国平为配偶关系,李国栋与李国平为兄弟关系;2、本公司未知除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368,651股外,还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00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及常态化防控措施给整体经济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时积极应对,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时,科学组织复工复产和有序推进研产销等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37,037.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1,662.8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80,944.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33.44%。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参与国家集中采购,保质保量供货
公司抗乙肝病毒药物恩甘定于2019年9月成功中标国家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已于2019年12月份开始执
行,报告期内恩甘定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长588.88%;抗乙肝病毒药物阿甘定于2020年1月成功中标国家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已于2020年4月份开始执行,报告期内阿甘定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长101.13%。国家集采中标为未来的销售量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将利用此契机,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拓展不同的销售渠道,做好销售渠道网络下沉,进一步拓展包括医院、药店、互联网医院、第三终端等渠道,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订单及库存水平,合理安排生产,保障安全生产和市场的充足供应。同时,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作为公司日常运营的关键目标,迄今,公司全部出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保质保量完成市场供货。
(2)积极引进研发人才,持续推动产品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John Wei-Zhong Mao(毛伟忠)博士为公司首席科学家兼首席开发官,全面负责公司全球创新药的临床开发与商业化运营,并引进病毒学等领域的专家作为公司创新药研发顾问,支持公司更好实现向创新药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报告期内,在研创新药及仿制药相继取得阶段性成果。
创新药方面:新型肝癌靶向药物GST-HG161的Ⅰ期临床已完成60~450mg共4个剂量组,爬坡至600mg剂量组;乙肝治疗创新药GST-HG141于2020年5月进入Ⅰ期临床;乙肝治疗创新药GST-HG131获批临床并于2020年7月通过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目前正在组织开展Ⅰ期临床;乙肝治疗创新药GST-HG121完成临床前研究且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
仿制药方面:抗乙肝病毒药物拉米夫定片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他达拉非片完成一致性评价,且其生产注册申请已于2020年8月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
(3)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助力公司产业升级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完善了再融资市场化约束机制,增强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求,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8月12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2020年8月1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并已于8月21日针对落实函事项逐项落实并提交了回复,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成功,将服务公司创新升级,打造国际化标准的产业能力,保障创新研发,完善产业化链条,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2020年新春伊始,突发的新冠疫情给我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国民饱受病毒疫情折磨,多个行业经济发展受到重创。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公司科学组织复工复产和有序推进研产销等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产品供应。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兴药业被纳入工信部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六批),产品水飞蓟宾葡甲胺片被列入浙江省《临时性纳入挂网采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有关药品目录》(四),参与到浙江临床一线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战“疫”中。中兴药业科学组织全面复工生产水飞蓟宾葡甲胺片等药品,并向武汉疫情核心区主要医院捐赠10,000盒水飞蓟宾葡甲胺片。同时,公司联营公司福建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成为福州市复工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指定检测单位,为防控疫情贡献科技力量。报告期内,福建博奥检验盈利1,780.43万元,增加公司投资收益872.41万元。
(5)优化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充分发挥组织架构优势,公司结合向创新药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规划,调整了组织架构;同时,公司按照最新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积极梳理并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积极推进规范运作。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和修订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了各体系工作效率综合运营管理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