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对同一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况如下:
时间 | 事项 | 交易对价 (万元) |
2020年12月 | 上市公司购买黄宇红持有的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11.111%股权 | 6,396.57 |
上市公司购买李强持有的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0.400%股权 | 230.28 | |
2021年2月 | 上市公司购买邝达辉持有的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16.706%股权 | 9,617.09 |
上市公司购买黄炳基持有的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8.818%股权 | 5,076.95 | |
合计 | 21,320.89 |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已实施的以现金方式收购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科技”)股权和将实施的本次发行股份收购实达科技股权合计资产购买金额为44,211.46万元,合计资产购买金额与实达科技相关股权比例对应的资产总额、净资产熟高值占上市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均低于20%,上述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实达科技同一或相关资产购买或出售的情况。
特此说明。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