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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要求与实质条件。

2、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

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拟签署的本次交易相关补充协议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依据进行友好协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本次交易作价,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项下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吴爱深、罗新耀和华飞达,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8、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制定了防止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保障措施,相关主体对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9、本次交易的实施,能够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10、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聘请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D-0004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以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作出的总体安排。

二、关于修订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实达科技股权激励方案,增加了业绩考核指标等条款,有利于更加充分调动公司子公司实达科技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子公司实达科技核心员工对实现实达科技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该等事项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修订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业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陈 骞 昝廷全 宋小宁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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