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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吴爱深、罗新耀和佛山市华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飞达”)购买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科技”)

24.08%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可能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公司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

2、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28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参与方案筹划人员限制在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除参会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同时,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4、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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