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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2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2-13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41,337,4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9612%。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2,7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41,244,7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4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41,249,2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94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5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41,244,7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4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9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4%;反对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93,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4%;反对1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9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4%;反对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93,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4%;反对1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93,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39%;反对15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93,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39%;反对1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37,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49,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37,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48,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方誉律师、李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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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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