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日以《关于核准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1.7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83.40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审计及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上市材料费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6.60万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5CDA6003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保荐机构 |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时间 | 2020.6.15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 | 693836353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2015年5月25日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31020100100865701 | 2015年5月25日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牌楼支行 | 128904312510601 | 2015年5月25日 | 623.56 | 本次注销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 51001885136059666666 | 2015年5月25日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牌楼支行 | 128904312510706 | 2017年6月9日 | 6,977.18 | 本次注销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6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7,600.74元,均为利息收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3.6规定,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6.3.5条规定的程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账户注销工作。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各方就本次募集资金事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