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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9-036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5:00至2019年4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公司会议室。7.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4名,代表公司股份109,100,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555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109,034,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5153%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6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98%。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共计7名,代表股份41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41 %。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2.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并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内控管理,加快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为公司快速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独立董事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2018年,公司运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24,049.95万元,营业利润8,344.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401.02万元,业绩实现了稳步增长。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增强效益,根据2019年的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国家发展策略、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历史数据,在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对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本财务预算报告。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目标为30,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现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结合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市场行情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关于董事长2019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02《关于非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03《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关于监事会主席2019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2《关于非职工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3《关于职工2019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共实现税后利润66,724,773.18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672,477.32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052,295.8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的经营业绩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16,392.43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24,588,648.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09,08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311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浩、霍雨佳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霍雨佳律师、任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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