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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313,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的特定股东、监事何循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监事何循海先生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循海331.34641.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万股)占个人持股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循海4012.07%0.18%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情况

何循海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将会继续履行。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何循海先生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何循海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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