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19-051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权益分派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85,538,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276,938.70元,转增股本242,769,387股。
截至2019年6月13日(权益分派申请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股本总数由485,538,774股增加至485,543,274股,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方案进行如下调整:按现有股本计算,每10股派现金股利0.499995元(含税)(0.499995=24,276,938.70÷485,543,274×10),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999953股(4.999953=242,769,387÷485,543,274×10)。
综上,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5,543,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9999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99953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5,543,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999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499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9995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999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5,543,27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28,312,62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25日(星期二)。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0*****872 | 葛航 |
2 | 01*****407 | 张吕峥 |
3 | 08*****147 | 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注:本次变动增加股数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28,312,628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9元。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阜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即14.02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44元/股。
3、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134,107,248 | 27.62 | 67,052,993 | 201,160,241 | 27.62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432,466 | 0.71 | 1,716,217 | 5,148,683 | 0.71 |
首发后限售股 | 51,957,328 | 10.70 | 25,978,419 | 77,935,747 | 10.70 |
高管锁定股 | 78,717,454 | 16.21 | 39,358,357 | 118,075,811 | 16.21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351,436,026 | 72.38 | 175,716,361 | 527,152,387 | 72.38 |
三、总股本 | 485,543,274 | 100.00 | 242,769,354 | 728,312,628 | 100.00 |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为5.46元/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68元/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为8.20元/股。
八、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五楼咨询联系人:胡燕、郁燕萍咨询电话:0571-88925701传真电话:0571-88217703九、备查文件
1、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