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业慧康: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0-056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4月29日,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4日,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19年11月1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1月7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总数由1,125.50万股调整为1,123.7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06人调整为305人。

6、2019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

7、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事项及调整方法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除持有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若自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确定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0年4月30日实施完毕,故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需要做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规定数量调整方法为: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规定价格调整方法为:P=(P

-V)÷(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故,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根据上述情况,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做以下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23.7500万股调整为1,685.6250万股,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5.30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0万股调整为240万股,价格由11.38元/股调整为7.56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参数的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及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