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4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139名激励对象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