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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925,427股新股。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平安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4.72元/股。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79,806,759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中本次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221,925,427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发行股数79,806,759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609,591.09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114,476200,009,998.766
2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113,870199,999,993.706
3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451,24189,999,988.916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372,50188,699,991.51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48,39484,999,984.946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堂硅谷久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39,85469,999,989.546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9,85469,999,989.546
8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34,16159,999,998.116
9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28,46749,999,990.176
10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兴银成长动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028,46749,999,990.176
1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5方永中3,028,46749,999,990.176
16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36号资管产品3,028,46749,999,990.176
17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28,46749,999,990.176
18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6,2053,899,744.556
合计79,806,7591,317,609,591.09-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17,609,591.0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8,839,230.3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360.74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9年11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其他议案。

2、2019年1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3、2020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相关的其他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4、2020年3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0年6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并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

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创业慧康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2020年7月20日报送的投资者名单,共向158家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二十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4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公司7家、其他类型投资者93家。联席主承销商于启动前日(2020年7月20日)至申购日(2020年7月23日)9:00期间内共收到2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基金公司1家、证券公司3家、保险公司3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4家,联席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合计向上述179家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前二十大股东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
2前二十大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前二十大股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前二十大股东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前二十大股东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6前二十大股东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前二十大股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8前二十大股东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前二十大股东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0前二十大股东宁波铜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前二十大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前二十大股东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13前二十大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前二十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5前二十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前二十大股东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前二十大股东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沣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前二十大股东周建新
19前二十大股东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20前二十大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1基金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基金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基金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基金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基金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基金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基金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基金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基金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基金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基金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基金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基金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基金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基金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基金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基金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基金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基金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基金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基金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基金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基金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基金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基金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证券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47证券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8证券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证券公司红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证券公司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1证券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52证券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证券公司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4证券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证券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证券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证券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证券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证券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证券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证券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保险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4保险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5保险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6保险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7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保险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9保险公司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0保险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1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72保险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3其他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其他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其他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76其他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7其他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8其他武汉璟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9其他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80其他泸州金宏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其他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其他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83其他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
84其他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85其他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86其他方永中
87其他周雪钦
88其他王敏
89其他何慧清
90其他郭军
91其他许佩君
92其他邹瀚枢
93其他邓跃辉
94其他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其他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6其他宁波镇海遂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其他凯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其他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其他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其他毅达融京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101其他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其他卜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3其他颐和银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4其他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其他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6其他浙银首润(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7其他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其他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9其他上海盛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0其他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其他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2其他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13其他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其他上海煜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5其他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其他浙江先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7其他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8其他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其他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其他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1其他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2其他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123其他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24其他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125其他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6其他上海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7其他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8其他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9其他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0其他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1其他深圳恒源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2其他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3其他北京和浦云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4其他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35其他上海珩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其他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7其他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其他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其他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40其他张家港市招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其他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42其他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43其他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144其他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其他杭州铭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46其他共青城招银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其他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48其他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9其他浙旅盛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50其他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1其他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2其他北京通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其他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4其他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5其他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56其他上海欧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其他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158其他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
159其他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160其他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61其他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62其他JP Asset Management
163其他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Ltd.
164其他Cephei Capital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165其他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其他李伟
167其他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8其他深圳市拓盈资本有限公司
169其他Jane Street
170其他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171其他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2其他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173其他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4其他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5其他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176其他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77其他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8其他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79其他宁波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0年7月23日9:00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79家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5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公司10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07家。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及定价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到37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备案程序。

2、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发行股数79,806,759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609,591.09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均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179名特定对象名单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114,476200,009,998.766
2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113,870199,999,993.706
3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451,24189,999,988.916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372,50188,699,991.51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48,39484,999,984.946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堂硅谷久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39,85469,999,989.546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9,85469,999,989.546
8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34,16159,999,998.116
9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28,46749,999,990.176
10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兴银成长动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028,46749,999,990.176
1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28,46749,999,990.176
15方永中3,028,46749,999,990.176
16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36号资管产品3,028,46749,999,990.176
17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28,46749,999,990.176
18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6,2053,899,744.556
合计79,806,7591,317,609,591.09-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及合规性核查

1、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2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3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堂硅谷久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8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9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10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兴银成长动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1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5方永中普通投资者
16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36号资管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17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18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8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2、发行对象合规性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核查资料,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姓名核查情况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无需提交备案证明。
2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3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是由南京毅达融京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已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姓名核查情况
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基金专户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提交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基金专户产品参与本次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交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堂硅谷久盈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堂硅谷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8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募产品和基金专户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其中公募产品无需提交备案证明,基金专户产品已提交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9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以管理人身份参与本次认购,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
10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兴银成长动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
1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证券资管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提交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1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证券资管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提交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募产品和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无需提交备案证明。
15方永中系个人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16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36号资管产品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36号资管产品是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交保险资管产品备案证明。
17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证明。
18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募产品和基金专户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其中公募产品无需提交备案证明,基金专户产品已提交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

(四)缴款与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中信证券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8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2020年7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20〕291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7月28日16:00时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1,317,609,591.09元。

3、2020年7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20〕29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7月29日,创业慧康实际已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806,75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1元,募集资金总额1,317,609,591.09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8,839,230.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360.7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79,806,75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08,963,601.74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获配的18家投资者,均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发行人于2020年5月29日进行了公告。

2020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发行人收到核准批复并于2020年6月15日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创业慧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和创业慧康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创业慧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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