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01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36,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32%。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人数:275人。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275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
593.6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4日,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19年11月1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1月7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总数由1,125.50万股调整为1,123.7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06人调整为305人。
6、2019年12月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23.75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则完成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
7、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根据《激励计划》,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23.75万股调整为1,685.6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0万股调整为240万股。
8、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0.1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总数由240万股调整为
239.82万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9人调整为136人。
9、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超因成为职工代表监事,曹来郑等3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85.625万股调整为1,666.12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305人调整为 301人。
10、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3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涉及的666.4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本次解锁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部分数量为999.675万股。
1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秦俭文等12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8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0.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5.16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9.675万股调整为978.97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1人调整为292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9.82万股调整为234.6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6人调整为133人。
12、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已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2020年权益分派事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根据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8.975 万股调整为1,272.667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4.66万股调整为 305.058万股。同时,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胡元杰等6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2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9.8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34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72.6675万股调整为1252.777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2人调整为 289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5.058万股调整为302.71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3人调整为130人。
13、2021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13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涉及的151.35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次解锁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未解锁部分数量为151.359万股。
14、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邓海燕等2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43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0.487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9人调整为288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0人调整为129人。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28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623.171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15、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高金林等11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08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067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7.02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8人调整为284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9人调整为122人。
16、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郭靖等10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3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8.7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0.58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4人调整为276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2人调整为120人。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12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43.266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17、2022年9月30日,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32,665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则完成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18、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郑洲1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5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5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76人调整为275人。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解锁275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593.628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符合解锁条件后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2月4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 解锁条件 | 是否到达解锁条件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3 | 公司业绩要求: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 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影响的净利润为199,612,997.19元;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影响的净利润为393,902,341.66元,2021年较2018年增长率为97.33%,满足解锁条件。 |
4 | 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和(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为(A),按照100%比例解锁;考核结果为(B),按照80%比例解锁;考核结果为(C),则考核结果为不达标,不得申请解锁,当期全部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 275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满足解锁条件。 |
三、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593.628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832%。
2、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权激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锁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锁数量(万股) |
胡燕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5.6 | 4.68 | 0 |
郁燕萍 | 财务总监 | 15.6 | 4.68 | 0 |
高春蓉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15.6 | 4.68 | 0 |
张崧 | 副总经理 | 15.6 | 4.68 | 0 |
陈东 | 副总经理 | 15.6 | 4.68 | 0 |
方宝林 | 副总经理 | 13.65 | 4.095 | 0 |
孙烈峰 | 副总经理 | 13.65 | 4.095 | 0 |
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研发(业务)人员(268人) | 1873.4625 | 562.0388 | 0 | |
合计 | 1978.7625 | 593.6288 | 0 |
注: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首次授予部分总数的比例均为30%。最终本次可解锁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四、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动,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详情见下表: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高管锁定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股) | 比例(%) | 数量 (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197,615,252 | 12.75 | -5,620,388 | 191,994,864 | 12.39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6,146,888 | 0.40 | -5,936,288 | 210,600 | 0.01 |
高管锁定股 | 191,468,364 | 12.36 | +315,900 | 191,784,264 | 12.38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351,720,040 | 87.25 | +5,620,388 | 1,357,340,428 | 87.61 |
三、总股本 | 1,549,335,292 | 100.00 | 0 | 1,549,335,292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