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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6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8人,所持(代理)股份16,187,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8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5,716,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88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所持(代理)股份16,113,23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9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5,641,6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9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所持(代理)股份7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7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6,170,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6,113,231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450股。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300股。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7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699,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15%;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37%;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48%。

与本提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了本提案的表决。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6,170,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6,113,231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450股。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300股。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7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699,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15%;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37%;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48%。

与本提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了本提案的表决。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6,170,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6,113,231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450股。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300股。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7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699,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915%;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37%;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48%。

与本提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了本提案的表决。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刘喜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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