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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25,828,833.06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获得补助主体发放主体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收到补助时间补助类型补助金额(元)补助依据补助类型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2023年5月11日现金25,828,833.0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与收益相关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对于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25,828,833.06元属于与收益相关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本次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预计对公司2023年税前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为25,828,833.06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0%。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收到增值税退税款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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