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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红外: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轩宇空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关于交易对手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目录

审核报告1-2
公司关于交易对手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1

关于交易对手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7967号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拓红外”)2020年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康拓红外《关于交易对手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康拓红外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康拓红外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康拓红外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以及交易对手对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康拓红外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对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84号文件的批复,于2019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如下:

2019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推进重组相关议案,并与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其中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宇空间”)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83,973.53万元,本公司以发行股份109,139,911股及支付现金125,960,282.06元相结合的方式支付。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签订的《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关于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承诺,轩宇空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415.81万元、8,404.51万元和9,755.70万元。前述净利润指经上市公司聘请的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轩宇空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应当扣除轩宇空间因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数额(注:剔除利息资本化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盈利预测的影响数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增资或借款给轩宇空间的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轩宇空间的所得税税率)×资金实际使用天数/365。其中,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实际经营中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确定。

二、轩宇空间2020年业绩与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轩宇空间2020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59.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9.34万元,扣除轩宇空间因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数额后的净利润为8,594.5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8,404.51万元。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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