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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拓红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建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9次董事会、列席3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发表时间发表事项发表 意见
12020.4.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1.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4.2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6.15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轩宇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轩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7.1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8.1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1.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9.9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意见 3.《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0.12.3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调减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变更“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提名委员会委员。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阅,2020年度,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董事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名合格人选。2020年度,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董事和审查换届董事、高管进行审议。

四、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尤其是公司所在行业上下游以及本行业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独立董事:宋建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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