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