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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6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惠州市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7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副董事长贾廷纲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王晋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7,621,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6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694,6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4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6,926,3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82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74,9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38,5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1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36,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8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585,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261%;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7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77%;反对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以上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袁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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