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修订后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16.915元/股调整为
11.23元/股,回购数量由1,763,000股调整为2,644,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11.995元/股调整为7.95元/股,回购数量由50,000
股调整为75,000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张托盈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同意提名王君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王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附件:王君女士简历:
王君,女,1978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金融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惠州新阶联常务理事,获2019年度惠州市巾帼奖。王君女士于2008年加入研祥集团,担任总裁办助理职务;2015年加入深圳李群自动化公司,担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年11月加入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政研总监、总裁办主任。
截至目前,王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800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